1.研究生與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國家助學貸款 |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
每人每學年不超過: 本專科8000元 研究生12000元 |
校園地助學貸款:在本省就讀的學生貸款貼息,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分別由省財政與市財政承擔,14%風險補償金由省、市財政和學校各承擔50%。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外省及中央高校就讀的學生貸款貼息及15%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學生貸款貼息,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分別省財政與市財政承擔,15%風險補償金中央與省、市財政各承擔50%。 |
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
參軍入伍的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退役復學學生、直招士官。 |
每人每年不超過: 本專科8000元 研究生12000元 |
中央財政 |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
每人每年不超過: 本專科8000元 研究生12000元 |
中央財政 |
2.研究生資助項目列表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國家獎學金 |
高校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
博士30000元 碩士20000元 |
中央 |
學業獎學金 |
中央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獲得獎勵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博士10000元 碩士8000元 |
省財政 |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
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博士13000元 碩士6000元 |
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分擔比例8:2 |
學校資助 |
由各學校提留專門資金獎助學生。 |
學校 |
3.本專科資助項目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國家獎學金 |
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 |
8000元/生?學年 |
中央財政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 |
5000元/生?學年 |
中央與省8:2 |
國家助學金 |
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特別困難:3500元/生·學年 一般困難:2500元/生·學年 |
中央與省8:2 |
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
省(區、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1000元。 |
中央財政 |
精準資助 |
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建檔立卡家庭學生。 |
6000元/生·學年 |
3500元來源于國家助學金,2500元由學校從6%教育事業收入中支出。 |
扶貧助學補助 |
考入高職學校的建檔立卡家庭學生。 |
一次性補助3000元 |
省級財政 |
困難學生生活補貼 |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每生每學年300元 |
省級財政 |
學校資助 |
由各學校提取事業收入的6%用于資助學生 |
包含承擔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學費、住宿費、生活費高于助學貸款限額和精準資助標準部分。 |
學校 |
4.中職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國家助學金 |
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2000元/生·年 |
中央與省8:2 |
免學費 |
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不含中職學校綜合高中班、短訓班、普通中學職業班學生以及藝術類相關表演(不含戲曲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
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學費標準免除學費,民辦學校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免學費,民辦學校學費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于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民辦學校實際收費標準免學費。 |
中央每生每年1600元,不足部分按學校隸屬關系進行配套 |
扶貧助學補助 |
全日制正式學籍建檔立卡家庭在校學生 |
一次性補助3000元 |
省級財政 |
困難學生生活補貼 |
全日制正式學籍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 |
每生每學年300元 |
省級財政 |
頂崗實習 |
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 |
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
企業 |
學校資助 |
由各學校提留專門資金獎助學生 |
學校 |
5.普通高中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國家助學金 |
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特困2500元/生?年 貧困1500元/生?年 |
中、省、市縣按8:1:1分擔 |
免學費 |
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
省級標準化高中1600元/生·年;城市高中700元/生·年;農村高中400元/生·年 |
省屬學校及部屬高校附中由省財政承擔;市縣學校由省與市縣按5:5比例分擔; 其中,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中央與地方按8:2比例分擔 |
學校資助 |
由各學校提留專門資金獎助學生 |
學校 |
6.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免學雜費 |
所有學生 |
全部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
|
免費教科書 |
所有學生 |
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教科書;為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生免費配發漢語字典 |
中央財政 |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 |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 |
小學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每生每天小學4元、初中5元,一年按250天計算) |
中央與市縣5:5 |
7.學前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資助項目 |
資助對象 |
資助標準 |
資金分擔 |
學前一年免保教費 |
學前一年幼兒 |
700元/生·年 |
省與市縣8:2 |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生活費補助 |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
750元/生·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計算) |
省與市縣5:5 |